安德利: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8:43:43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3 名监事均亲自出
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03/0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十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 2023
年工作情况和 2024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社会
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03/2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十一次会议 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
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发行不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股份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04/2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十二次会议 告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05/0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十三次会议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06/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补选第八届监事会
十四次会议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撤销股东大会关
于选举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08/2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五次会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09/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十六次会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09/3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
十七次会议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聘请专项审计
机构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10/3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十八次会议 告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4/11/26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 2024 年度外部审计
十九次会议 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科学、合法,逐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职务时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或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财务资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运作合法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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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 年中期财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关注资金投向的合法性、合规性。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 年度、2024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 H 股股份回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的一般性授权下,于联交所回购 H 股股份 7,800,000 股,监事会认为上述回购程序合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回购事项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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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相关决策程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组织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审计监督,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内控评估范围涵盖公司所有经营和管理的关键控制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各项业务与管理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