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2:48:21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
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