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3 15:32:08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0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合同标的物: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合同金额:约合人民币 19.8 亿元
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将按合同约定条件分期交付,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 据为准)。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 2025 年当期业绩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 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 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及审议情况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与风电各大主机厂(以下简称“买方”)签订《叶片销售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公司向买方销售叶片及相关服务,合 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 19.8 亿元(含税价)。具体情况如下:
风电项目 合同金额(亿 合同标的物 叶片型号
元)
海上风电项目 2.1 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主要为 10-16MW
陆上风电项目 17.7 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主要为 6-10MW
上述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相关的内部审批 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 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并基于上述合同的保密要求,因上述交易中的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 商业敏感信息,若按照规则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 此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后,对上述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 露。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 对公司 2025 年当期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但合同的履行期间预计将对公司 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将按合同约定条件分期交付,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 据为准)。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 2025 年当期业绩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 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 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