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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泉啤酒: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19:05:50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6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
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钱晓云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钱晓云女士、杨慧芳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肖慧女士。
钱晓云女士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杨慧芳女士于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肖慧女士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医药行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诚信记录。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72.25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5.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7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确定,较上一年度审计收费减少9.69%。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报备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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