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黄山旅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重阳-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18 19:40:16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重阳-离任)
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重阳,金融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总经理,遨游网总经理,总裁助理,山水酒店副董事长,海航旅游集团运营总裁,复星文旅复星爱必侬高级副总经理,中国青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中国青旅集团国开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深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
姓名 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丁重阳 6 6 0 0
2024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 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定期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本人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事项以及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下一步经营计划,并重点就公司产品业态打造、重大投资活动、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交换意见。同时,针对公司相关产品业态及重大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公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积极支持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本人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对公司的提
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人和公司其他参加业绩说明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在任期间,除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在任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在任期间,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在任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就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提名,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就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本人认真审查了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具备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丁重阳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