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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2:39:43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5-018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12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灵运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 年—2025 年)》的规定;公司现金流及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增加了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市至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国家会计标准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经核查,审计机构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 树脂、PE 树脂年度用量的 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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