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科技: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41:55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利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下属企业的资金规模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综合授信业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公司将存款、贷款、结算、担保,以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交与财务公司办理,并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公司拟在 2024 年基础上调整授信总额度,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详细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签署日期: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签署
2.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普天科技: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
于 2012 年 12 月设立的具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质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取得机构编码为 L0167H211000001 的《金融许可证》。
3.交易标的情况:存款、贷款、结算、保证以及财务公司可提供的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鉴于普天科技与财务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32,334.40 万
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5,037.00 万元,其他金融业务 1,737.17 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
主要股东: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二)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电科,是国家批准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之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中央企业。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
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情况:存款、贷款、结算以及财务公司可提供的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及子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关于其他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如委托贷款等,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公司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及子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公司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委托贷款等业务。
(二)生效条件
公司、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按《公司
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之后签署并正式生效。
(三)协议有效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制定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一)公司建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月份、年度财务报告。
(二)针对出现的风险,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
(三)若发现财务公司资金状况发生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公司应密切关注财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风险苗头,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开展风险防控。
(四)财务公司如因过错发生公司资金损失,全额进行赔偿;若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本公司损失金额,差额部分用财务公司发放给公司的贷款抵补,且本公司有权利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八、交易目的与必要性分析
本项关联交易旨在于满足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成员单位的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强资金弹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九、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加速了自身资金周转,节约了交易成本和费用,使公司在主营业务以及资本运作等领域的发展获得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拓展相关业务,促进自身发展。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对议案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规避风险。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