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良杰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00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良杰-离任)
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 10 月 11 日,因换届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
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袁良杰,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88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湖北省张金中学教师;1994 年 7 月至今,历任武
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0 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
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参加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7 7 0 0 否 2
本人认为任职期间内公司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本人作为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以及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同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0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认真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流程的汇报,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4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离任。会前,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薪酬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
(五)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4 年,因触发“欧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本人审慎评估了触发转股价向下修正的条件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修正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监管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职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离任。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专业性建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及经营决策,并与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等保持了高效、有序的沟通协作关系。
独立董事:袁良杰(离任)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