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国泰海通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13:3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甘咨询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宇 联系电话:010-8393922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登舟 联系电话:010-839391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是
规定报送
公司募集资金于2023年11月6日到账,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综合管
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为确
保项目投入的有效性,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秉持审慎投资策略,对募集资金使用较为慎重,截至
2024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也未投入募集资
金,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主
要原因是受国内宏观经济放缓、省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
续低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市场环
境有所变化,公司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业务总量受到一定影
响,技术服务价格因市场竞争加剧也出现下滑,市场不确
定因素增加,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速度有所放缓。
基于上述原因,为更好的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
司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募投项目带来投资风险,切实保
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法律规章要求,于2025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
力提升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根据公司对目前市场环境
及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
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
金的原则及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司经研究决
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后续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
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
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
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后续如涉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行业
变化情况,提请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实施项目投资,
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募投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进度不及
预期,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对募投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综合管理、研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暂缓实
施上述募投项目。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行业
变化情况,提请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实施项目投
资,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最新监管政策、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相关规定进
行培训并就违规案例进行分析。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不适用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
则》第4.6.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不适用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