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0 18:35:07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就 2025-2027 年关联交易,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宝武”)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签署《产品购销协议补充协议》。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毛展宏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宝武签署了 2025-2027 年《产品购销协议》
(“原协议”),该协议项下交易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
司之间的交易,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获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确定了公司与中国宝武 2025-2027 年产品购销相关交易内容及金额上限。
鉴于公司最新之业务状况,双方同意签订《产品购销协议补充协议》,以更新原协议中部分交易之金额上限。
由于中国宝武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该补充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
宝武签署《产品购销协议补充协议》。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毛展宏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予以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含四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此交易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 1859 号
2、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289,712.1 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主要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33,662,708.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0,613,770.57 万元;营业收入:90,020,449.4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96,824.45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宝武签署《产品购销协议补充协议》
1、订约方:本公司与中国宝武
2、协议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20 日
3、协议变更主要原因: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引进投资者暨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宝武控股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拟参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马钢有限”)。该事项已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马钢有限的股权由 100%下降至 51%,宝钢股份持有马钢有限 49%股权。
目前,中国钢铁行业已进入以减量调结构为主要特征的下行周期,本公司基于经营现状,需与中国宝武及其包括宝钢股份在内的附属公司加强业务协同,共同应对市场风险。为此,本公司需与中国宝武签订补充协议,以更新原协议项下部分交易之金额上限。
4、协议变更内容:
双方同意调整 2025 年-2027 年公司向中国宝武销售产品的金额上限,具体
如下:
(1)原协议修订如下(修订部分以下横线表示)︰
“1.1 按照交易项目的内容和性质,乙方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每个自然年度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向甲方销售下述
产品等项目:
销售产品,包括销售钢材﹑钢锭﹑焦粉﹑氧化铁皮﹑冶金辅料﹑材料(不锈钢带、电缆、工具等)及其他产品(劳保、办公用品等);销售电﹑生活水﹑工业净水﹑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蒸汽﹑压缩空气﹑其他气体及水渣等,各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分别为:2025 年人民币 27,641,790,517 元,2026
年人民币 39,960,768,539 元,2027 年人民币 40,201,124,627 元。
1.2 按照交易项目的内容和性质,乙方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每个自然年度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向甲方采购下述产
品等项目:
采购产品,包括采购矿石﹑石灰﹑废钢﹑钢坯﹑耐火材料﹑备件﹑成套设备﹑非标准备件及其他商品采购(焦炭、煤炭、合金、油品、煤气等),各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分别为 : 2025 年人民币 38,301,245,112 元, 2026 年人民币39,332,282,483 元,2027 年人民币 39,994,340,676 元。
1.3 以上第 1.1 条及 1.2 条所列共计两大类项目各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
分别为:2025 年人民币 65,943,035,629 元,2026 年人民币 79,293,051,022 元,
2027 年人民币 80,195,465,303 元。”
(2)原协议 1.1 所规定的各年销售产品额度上限(不含税)分别为:2025 年
人民币 10,415,741,829 元,2026 年人民币 10,834,947,348 元,2027 年人民币
11,075,303,436 元。
原协议 1.2 未发生变化。
原协议第 1.3 条所列两大类项目各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合计分别为:2025
年人民币 48,716,986,941 元、2026 年人民币 50,167,229,831 元、2027 年人民
币 51,069,644,112 元。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产品购销协议补充协议》,提高相关交易上限,公司可借助中国宝武的营销渠道及加工网络,拓宽本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优化终端用户,提高服务质量,有助于公司提升产线效率,增强产品竞争力;公司将与相关方形成营销合力,有助于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努力实现商业价值与运营效率的双重提升。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天财资本国际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将就其是否公平合理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尽快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3、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