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变价执行导致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8 20:57:28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变价执行导致权益变动
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万国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变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5),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变价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764,700
股,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9.07%,占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7.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近日,公司收到万国江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因司法裁定变价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035,3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由 30,497,175
股的减少至 28,461,8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1.05%降低至 10.32%;万国江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34,958,847 股减少至
32,923,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2.67%降低至 11.93%,权益变动的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事项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 1%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万国江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唐芬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万涛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
万国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因司法裁定变价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035,3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导致其持
权益变动过程 有公司股份由 30,497,175 股的减少至 28,461,83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从 11.05%降低至 10.32%;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34,958,847 股
减少至 32,923,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2.67%降低至
11.93%,权益变动的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科恒股份 股票代码 30034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35,345 0.74%
合 计 2,035,345 0.7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958,847 12.67% 32,923,502 11.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926,789 11.93% 30,891,444 11.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32,058 0.74% 2,032,058 0.74%
万国江(均为无限售股) 30,497,175 11.05% 28,461,830 10.32%
唐芬 2,721,077 0.99% 2,721,077 0.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019 0.25% 689,019 0.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32,058 0.74% 2,032,058 0.74%
万涛(均为无限售股) 1,740,595 0.63% 1,740,595 0.6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所有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本次因司法裁定变价导致被动减
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内容一致,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变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28,461,8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32%,其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923,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3%。
4、万国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万国江先生因司法裁定变
价导致的被动减持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司法变价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万国江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