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7:11:23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 2025-27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73,966,642 股
发行价格:13.79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的 73,966,642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3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兵器集团”)出具《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的批复》(兵器改革字〔2023〕47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有关事项的总体方案。
(3)2024 年 1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024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5)2025 年 1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
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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