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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1 19:15:39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武蕴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日
以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2.461元/股调整为 12.273元/股。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相应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1 名激励对象办理56.484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9.38 元/股调整为 9.192 元/股。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由于 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第一批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相应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9 名激励对象办理 32.2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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