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4 21:40:47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5-07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届监事会成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并选聘了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情况
董事长:张钧昱先生
非独立董事:张钧昱先生、张秀文先生、刘春林先生、张晶泉先生、廉涛先生
独立董事:陈小俊女士、XU HUAXI 先生、解祥华先生
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情况
监事会主席:杨旭先生
监事:杨旭先生、苏涛永先生
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
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 第十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张钧昱先生、张秀文先生、刘春林先生、张晶泉先生、解祥华先生,张钧昱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小俊女士、解祥华先生、刘春林先生,陈小俊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又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XU HUAXI 先生、解祥华先生、张钧昱先生,XU HUAXI 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解祥华先生、XU HUAXI 先生、张钧昱先生,解祥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小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四、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张钧昱先生
财务总监(代行):张钧昱先生
董事会秘书:廉涛先生
其中,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 766 号福园 15 号楼 2 层
联系电话:0535-4212777
电子邮箱:ir@xinchaonengyuan.com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4 日
简历:
张钧昱,男,1997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伊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泰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泰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泰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张钧昱先生已辞任伊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泰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张钧昱先生具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与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张钧昱先生未直接及/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除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张钧昱先生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钧昱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钧昱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张秀文,男,1979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内部审计师。曾在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朴(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现任汇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秀文先生具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与其履行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张秀文未直接及/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除在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张秀文先生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秀文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秀文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刘春林,男,1967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裁;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科合成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春林先生具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与其履行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刘春林先生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0.30%的股份。
除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刘春林先生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春林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春林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张晶泉,男,1970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办出纳、广州销售分公司经理、华南销售分公司经理、经营部副经理;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处处长、煤炭运销事业部经理;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科合成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晶泉先生具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与其履行董事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张晶泉先生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0.11%的股份。
除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张晶泉先生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晶泉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晶泉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廉涛,男,1977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PAAustralia),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ISCA),国际信托与资产规划学会高级会员(TEP),英国国际会计师公会会员(AAIA),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MCIArb)。历任华北电力集团公司会计;北京博奥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与法律事务主管;顺驰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高级经理;Vtion Wireless Technology AG 法律总监;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优品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5 年 5 月起在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廉涛先生具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管理经验,以及与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廉涛先生未直接及/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除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任职外,廉涛先生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