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8-05 15:03:4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八月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惠城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指定陈超、毛传武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中德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下承诺:
中德证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 录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介绍 ...... 4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5
三、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 5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10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10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2
第三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 13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 13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4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 19
四、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 33
五、关于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核查意见 ...... 38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 38
释 义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主承销商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惠城环保、公司、发行人 指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惠城环保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 6 月末
注:除上述释义外,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所涉及简称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德证券指定陈超、毛传武担任本次惠城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1)陈超
项目名称 工作职责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保荐代表人司债券项目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保荐代表人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保荐代表人债券项目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项目协办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贵州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项目组成员
(2)毛传武
项目名称 工作职责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保荐代表人司债券项目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保荐代表人司债券项目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保荐代表人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保荐代表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
项目名称 工作职责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龚宇轩,201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执业情
况如下:
项目名称 工作职责
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项目组成员券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项目组成员司债券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牛缙洋、孙心怡、田爽。
三、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为 A 股股票。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ingdao Huiche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83724899J
设立日期 2006 年 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96,045,823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瀚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395号
股票代码 300779
股票简称 惠城环保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
董事会秘书 茹凡
联系电话 0532-58657701
传真号码 0532-58657729
公司网址 www.hcpect.com
电子信箱 stock@hcpect.com
(二)发行人业务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石油化工专业设备的安装、生产、销售;炼油催化剂(包括不限于 FCC 催化剂、RFCC 催化剂,PFCC 催化剂、裂解催化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增产丙烯助剂等炼油助剂、化工催化剂、助剂、沸石分子筛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固废、危废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及技术咨询服务(按照山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为石油化工行业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并将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循环再利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石油焦制氢灰渣等;同时,公司也从事废塑料综合利用业务。
2023 年之前,公司主要为炼油企业提供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研发、生
产、销售 FCC 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2022 年 12月以来,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为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提供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服务,并生产蒸汽、粗钒、粗氢氧化镍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2023 年 4 月,公司顺利通过“混合废塑料深度催化裂解技术”科技成果评
估。基于该等技术,公司已经开始建设“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并配套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农地膜回收、造纸厂废塑料收集等低值废塑料回收业务。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和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6,046,971 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
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502,012 20.15%
1、首发后限售股 37,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