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18:11:36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093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 号)同意注册,
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45,683.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754,316.0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3)00098 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82,446,718.84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投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98,444.41 元。2025 年
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6,084,477.68 元,2025 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76,264.31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8,531,196.52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00.00
减:发行费用 6,745,683.94
募集资金净额 211,754,316.06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28,531,196.5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2,446,718.84
本年度使用金额 46,084,477.68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425,421.29
加:现金管理收益 4,150,686.33
减:手续费 1,398.90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7,797,828.2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797,828.26
现金管理余额 3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 年 8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安徽
聚兴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更名为现名)与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 年 8 月,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及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资金的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用途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72260122000217349 5,780.48 募投项目 1
南京聚隆科技股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8110501014102303608 643,323.73 募投项目 2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125903648210507 39.93 募投项目 2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72260122000217405 44.05 募投项目 1
滁州聚隆新材料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8110501013302305254 7,148,639.77 募投项目 2
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125916292610101 0.30 募投项目 2
合 计 7,797,828.26
注:
募投项目 1:年产 5 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 2:年产 30 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5,963,319.38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89,150.94元,合计金额为 37,052,470.32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1627 号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滁州聚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实际使暂时闲置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为 50,000,000.00 元。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
573,000,000.00 元,赎回理财产品合计 543,000,000.00 元,收到理财收益
4,150,686.33 元,期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