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1 22:46:34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 号),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812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 18,12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467,827.00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按本次发行价格 18.74 元/股、发行新股 1,812 万股计算的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568,800.00 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339,568,8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724,357.4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844,442.53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 18,12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82,724,442.53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2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03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 2019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018 年11 月30 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公司公开增发新股不超过 2,600 万股。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次创业板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 16,065,249.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7,934,337.00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发行价格人民币 40.46 元/股,发行新股 1,606.524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0,829,327.5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16,065,24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93,105,398.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公司
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以下简称“江苏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江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4,639,226.32 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江苏拓斯达流动资金。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江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注销,最终实际
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35,739,368.20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CNC 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注塑机子项目(以下简称“注塑机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700.57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止
2025 年 4 月 24 日,注塑机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完成销户,最终实际项目节余
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65,579,725.51 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 年 1 月份从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设备部分款项及银行手续费金额为 1,778,065.00 元,2025 年现金管理收入和利息收入金额为 352,097.50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3.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核准,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4,836,792.45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163,207.55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
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 649,999,974.54
减:承销费、保荐费 37,264,150.94
募集资金 612,735,823.60
减:发行费用 3,565,176.60
募集资金净额 609,170,647.00
加:存款利息收入 44,625,658.05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527,001,241.14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25,443,019.86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32,950.34
加: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收入 81,000,000.00
减:募集资金账户间内部资金划转支出 81,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101,319,093.71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0.00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52,444,261.00
元,其中已投入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
项目人民币 336,523,591.18 元(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已结项);已投
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及注塑和 CNC 机床设备增资扩
产项目-注塑机子项目人民币 215,920,669.82 元(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已结项)。
2.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 13,264,150.94
募集资金 656,735,849.06
减:发行费用 1,572,641.51
募集资金净额 655,163,207.55
加:存款利息收入 42,571,739.62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23,199,127.60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208,416,9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