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9:36:52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适当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蔡华波、王景阳、唐忠诚通过现场方式
参加会议,其余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蔡华波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 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0)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6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展需求,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具体保理业务所归属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业务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