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27 21:53:47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
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5年9月15日
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作为投票对
12.00 案》 象的子议案
数:(10)
1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1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12.05 发行数量 √
12.06 限售期 √
12.07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12.08 上市地点 √
1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1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
13.00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
14.00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
15.00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
17.00 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8.00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
19.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
20.00 况报告的议案》
累积投票 以下 21.00-22.00 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
提案 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
人
21.01 秦东 √
21.02 郭平则 √
21.03 赵宾方 √
21.04 郭敏 √
21.05 张志兵 √
21.06 张宏 √
2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
人
22.01 高全臣 √
22.02 马常明 √
22.03 王军 √
22.04 杨瑞平 √
特别说明:
1、议案11.00至19.00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00至10.00、议案20.00至22.00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2、议案1.00至3.00、议案11.00至20.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