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7:16:37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5-05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 24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PT JIAMAN
NEW ENERGY,以下简称“嘉曼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0,000 万元
担 保 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4,185.03 万元(本次担保前)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及其 1,158,830.41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77.1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嘉曼公司运营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项目(以下简称“高冰镍项目”)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计人民币 2 亿元。近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明环保”)和建设银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HTU330628701FBWB2025N0006),根据协议,公司愿意为嘉曼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次担保事项中,嘉曼公司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印尼瑞浦镍铬合金有限公司
(PT.INDONESIA RUIPU NICKEL AND CHROME ALLOY)按保证合同项下责任的 30%
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拟为嘉曼公司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灵活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
议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PT JIAMAN NEW ENERGY)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下属伟明(新加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70%,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持股 30%。
董事 XIANG,GUANGFENG ;XIANG,YIHAO ;YE,CHANGQIN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03220046016(商业注册号)
成立时间 2022 年 3 月 24 日
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21 JALAN MEGA
注册地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KUNINGAN TIMUR,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DKI JAKARTA
授权资本 10,0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Industri Pembuatan Logam Dasar Bukan Besi(有色金
属制造业)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408.71 40,012.29
主要财务指标(万美元)负债总额 36,460.38 30,041.81
资产净额 9,948.33 9,970.47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2.15 -4.8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鉴于建设银行为债务人嘉曼公司连续办理授信业务而将
要与嘉曼公司在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30 年 8 月 4 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
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保证人愿意为嘉曼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主合同项下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
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为了保证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印尼瑞浦镍铬合金有限公司应嘉曼公司的请求,愿意就上述借款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伟明环保实际根据担保合同所承担担保责任的 30%,该限额涵盖伟明环保根据担保合同所承担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伟明环保按照保证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曼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嘉曼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高冰镍项目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嘉曼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高冰镍项目的顺利推进。
五、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关
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上述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上述被担保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1,158,830.41 万元,占公
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 77.14%,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463,260.47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 30.84%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8,830.41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 63.8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56,222.59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 23.71%;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 20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 13.31%,其中担保
实际发生余额 107,037.8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 7.12%。公司无逾
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