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8 18:10:18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议案》,就公司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人选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军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人选;同意提名匡玉峰先生、谭路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同意提名汪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人选;同意提名蒋才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人选;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