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8:34:50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3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为不超过186.1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565.12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6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18,565.12万股的0.89%;预留授予不超过21.1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18,565.12万股的0.11%,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1.3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炎康
成立日期:1998 年 3 月 9 日
经营范围:叶轮机械、通风设备、电子产品、厨房设备、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电动机、发电机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
A 股上市日期:2016 年 4 月 21 日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189,431.04 163,080.57 168,51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17.30 10,955.20 9,14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268.21 9,049.36 8,388.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35.31 16,381.14 12,288.07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9,126.37 121,211.61 116,289.33
总资产 249,006.68 224,478.80 214,343.29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4 0.59 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3 0.59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 0.49 0.45
每股净资产(元) 6.96 6.53 6.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2 9.27 8.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5 7.66 7.66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高炎康 董事长
2 高文铭 副董事长、总经理
3 陈海波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李建平 董事
5 刘新怀 董事、技术总监
6 王伟立 董事、副总经理
7 应可慧 独立董事
8 赵 平 独立董事
9 孙小华 独立董事
10 焦德峰 监事会主席
11 应雄伟 职工监事
12 吴淑丹 职工监事
13 鲁亚波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含子公司),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6.19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 10.34 元/股、最高价为 11.49 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 2,046.099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不超过 186.1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565.12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165.00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565.12 万股的 0.89%;预留授予不超过 21.19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565.12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1.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总经理、核心骨干员工(含子公司)。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5 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总经理、核心骨干员工(含子公司)。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人数为 2,346 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共计 15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0.64%。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划公告日股
(万股) 票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1 王伟立 董事/副总经理 22.00 11.82% 0.12%
2 刘新怀 董事/技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