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9 17:32:39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忻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130,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65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5,13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
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票 票 票
序号 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 数 数
2.15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爽、顾重阳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 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