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7 17:45:26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证券代码:002067)连续 3 个交易日内,即 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
2025 年 9 月 1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公开发行了1,2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8亿元。
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4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兴转债”,债券代码“128130”。
3.可转债转股期限及价格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9月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3
月4日至2026年8月3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40元/股。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0元/股调整为3.38元/股,自2024年7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景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2)因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办理完成注销事宜,“景兴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3.38 元/股调整为 3.39 元/股,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景兴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4)。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债连续 2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9 月 17 日,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书面询问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朱在龙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截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景兴转债”的收盘价格为 220.400 元/张,相对
于票面价格溢价 120.40%,“景兴转债”转股价值为 192.035 元/张,转股溢价率为 14.771%;
6.朱在龙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朱在龙先生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可转债;
7.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可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9.45%。
2.截至2025年9月17日,“景兴转债”收盘价格为220.400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120.40%,“景兴转债”转股价值为192.035元/张,转股溢价率为14.771%,当前“景兴转债”存在较大的估值风险。
3.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当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自2025年9月3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3.39元/股)的130%(即4.41元/股),存在一定的赎回风险。
4.若“景兴转债”触发赎回条款、且公司决定赎回,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3.3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6.《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的核实函及回函;
2.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