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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关于向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8 19:36:15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8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785.00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8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8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8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85.0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7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公司新引入和组建的ICT业务团队核心骨干人员。
4.行权价格:7.90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2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40%
3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30%
4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30%
5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可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ICT 业务团队年度营业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
对应考核年
行权期 (A)单位:亿元 单位:亿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 9 7.2 48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 14 11.2 52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 19 15.2 56
注:上述“ICT 业务团队年度营业收入”及“公司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营业收入目标值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公司营业收入目标值达标,则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ICT 业务团队年度营业收入
An≤A (A)
A 各行权期内,公司根据上述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和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结果 S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度计划行权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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