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6 19:28:31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0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7.87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规定。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 变化。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7 日。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8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
/股(含),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 8 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0,000 股至 5,000,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9%至 1.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261,400 股,占截至公司总股本的 0.082%,最高成交价为 5.88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8 元/股,成交金额为 1,523,80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26,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53%,购买股份的最
高成交价为 7.45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7 元/股,成交总金额 17,151,883.5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三、以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
币 8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7.87 元/股(含),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天津凯
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四、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为推进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8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15 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
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
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5 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281.60 万股至 414.9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8%至 1.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