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5 18:45:43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7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腾讯
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 9 人。会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的相关表述内容,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原有经营范围进行标准化表述。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变,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4人。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及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拟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2024年1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秦克景先生、净春梅女士、庞东先生、邵光洁女士共计四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秦克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2《选举净春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3《选举庞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4《选举邵光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选任后,秦克景先生、净春梅女士、庞东先生、邵光洁女士的任期自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事项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秦克景先生、净春梅女士、庞东先生、邵光洁女士的简历详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信息。
3、《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志东先生、杨丽芳女士、周国云先生共计三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李志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2《选举杨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3《选举周国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李志东先生、杨丽芳女士、周国云先生的简历详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信息。
4、《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
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前 10 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为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泰和”)拟向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使用 2,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孙公司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拟向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使用 3,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惠州泰和另一股东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有惠州泰和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
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7、《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查阅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