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1 21:01:3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唐学锋先生、刘忠海先生、周城雄先生、刘云先生(离任)、冀志斌先生(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学锋先生、刘忠海先生、周城雄先生、刘云先生(离任)、冀志斌先生(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