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6:06:0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普蕊斯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妍薇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 皓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 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8 月 2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近期监管政策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 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 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 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 公司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关于填补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的措施及承诺
7.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关于股东信息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
整改情况 告期内,普蕊斯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妍薇 李 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