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20:36:37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4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重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3.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
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振华重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4〕68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补充公告》及《振华重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6.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
激励对象名单》及《振华重工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振华重工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
意见。同时,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振华重工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振华重工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9.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3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83.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31 元/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
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8 日。
10.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6 元/股。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工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
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12.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13.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4.2025 年 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6.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00 元/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
日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5.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
岗位调动、个人原因辞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形,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共计 85.00 万份。本次注销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3 名调整为 34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483.00 万份调整为 7,398.00 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数量和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振华重工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相关内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